從安徽省物價局獲悉,12月30日,為貫徹落實《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要求,充分發揮經濟手段促進治污減排的作用,改善環境質量,根據國家和安徽省有關規定,省物價局會同省財政廳、省環保廳制定了安徽省石油化工、包裝印刷等試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即每污染當量1.20元,該標準從2015年四季度開始執行。據了解,安徽省在中部六省中最先出臺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征收標準。
為鼓勵企業主動減排,約束企業超標超量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將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對企業超標超量排放的,加倍征收排污費;對企業排放濃度值低于規定排放限值50%以上的,減半征收排污費。
編輯: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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