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4-20 09:53
來源:天津政府網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發了《天津市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規定,2017年,全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分別同比下降8%、13%和8%,PM2.5年均濃度達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確保天津市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空氣污染排名17位之后。具體內容如下:

天津市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按照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環發〔2013〕104號)、《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環大氣〔2016〕80號)的總體部署,為嚴格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環大氣〔2017〕29號)和我市《關于“四清一綠”行動2017年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的任務要求,加快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進度,制定天津市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大氣污染治理目標和任務。2017年,全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分別同比下降8%、13%和8%,PM2.5年均濃度達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確保我市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空氣污染排名17位之后。濱海新區、東麗區、津南區、寧河區PM2.5年均濃度達到57微克/立方米;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西青區、武清區、寶坻區、薊州區PM2.5年均濃度達到60微克/立方米,河北區、紅橋區、北辰區、靜海區PM2.5年均濃度達到62微克/立方米。(各區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見附件1)
二、主要任務
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累計安排5方面共719項重點任務,其中:燃煤污染治理555項,揚塵污染治理21項,機動車和船舶污染治理19項,工業企業污染治理119項,大氣污染防治精細化管理5項。
(一)全面加強燃煤污染治理。全市公共電力燃煤機組全部實現超低排放或改燃;中心城區全部燃煤鍋爐、濱海新區和環城四區全部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區全部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燃煤窯爐實現“清零”;加快推進冬季清潔取暖。一是通過改燃、并網或清潔能源替代繼續削減燃煤總量,比2012年凈削減煤炭消費總量1000萬噸。10月底前,完成天津軍糧城發電有限公司4臺共計80萬千瓦、靜海熱電廠3臺共計6.2萬千瓦煤電機組改燃或關停;完成72座126臺共計2091蒸噸35蒸噸及以下供熱燃煤鍋爐改燃并網或關停和5座20臺共計1190蒸噸35蒸噸以上供熱燃煤鍋爐改燃并網或關停,完成429座465臺共計1950蒸噸工業燃煤鍋爐改燃并網或關停(燃煤鍋爐改燃關停實際臺數對照“清零”任務要求,根據全市最終排查結果確定)。二是加快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4家19臺自備電站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和8座18臺750蒸噸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三是加快推進冬季清潔取暖。10月底前,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的原則,在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和其他區政府所在街鎮(除列入市政府拆遷改造計劃區域)實現城市居民生活散煤“無煤化”,拆遷改造區域要全部實現潔凈煤替代。突出抓好煤質監管,落實優質煤供應和保障,禁止銷售不符合本市煤炭經營使用地方質量標準的劣質煤,嚴厲打擊劣質煤流通、銷售和使用。四是嚴格落實《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津政發〔2015〕23號),10月底前,完成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五是全面完成武清區“無煤區”建設,對610個村、18.7萬戶實行清潔能源替代(其中“電代煤”10.9萬戶、燃氣等其他清潔能源替代7.8萬戶),對218家燃煤設施實施“電代煤”、“氣代煤”。10月底前,在武清區“無煤區”建設基礎上,全市其他區再完成10萬戶清潔能源替代工程。六是提高清潔能源占比。完成漢沽灑金坨風電場工程等3個清潔能源建設工程。受電比例提高至33.3%。
(二)深入治理揚塵污染。一是強化工地揚塵污染防治。進一步深化施工工地“五個百分之百”要求,各類建筑施工項目采用800目及以上密目網對易起塵土體進行苫蓋,實行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紅外攝像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24小時動態監測全覆蓋。二是強化道路揚塵污染防治。落實道路保潔工作責任制,公布各區市容環衛部門主管負責人名單。以平均降塵量每平方公里每月9噸為指標,納入各區黨政領導干部考核指標體系。嚴格落實道路“以克論凈”月考核和各區排名制度。三是開展渣土運輸專項整治。強化夜間和凌晨渣土運輸高發時間段以及外環線入市主干路口等重點路段渣土運輸整治和處罰力度。確保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4個渣土集中堆卸地按期投運并嚴格管理。研究出臺智能渣土車使用方案,實行定人、定車、GPS定位,外環線以內和地鐵建設項目率先使用。四是嚴控煙塵污染。堅決禁止露天燒烤和露天焚燒秸稈、落葉、枯草、垃圾、冥紙等。依照本市《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DB12/644—2016),確保油煙凈化設施與排風機同步運行,并定期清洗。嚴格執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關于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的決定》,通過法律、經濟等手段,確保秸稈綜合利用率不低于95%。持續利用衛星遙感和無人機技術加強秸稈等各類焚燒火點的巡查和執法檢查,發現問題全市通報。五是強化工業企業堆場揚塵管控。各類工業企業堆場全部采取封閉或2000目及以上雙層密目網苫蓋措施,并實現揚塵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六是持續開展裸露地面治理。加強對已完成治理裸露地面的定期更新和動態監管,嚴格落實硬化、綠化、蓄水、苫蓋等治理措施,及時排查揚塵隱患并對治理措施進行增補。
(三)深入治理機動車和船舶污染。一是調整天津港煤炭轉運方式。4月底前,天津港不再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集港煤炭。9月底前,天津港集疏港煤炭一律由鐵路運輸,禁止柴油貨車運輸集疏港煤炭。二是大力實施機動車尾氣治理。重點開展高排放重型柴油貨車顆粒物捕集器(DPF)安裝工作。深化轄區管理責任制,加強對重型柴油貨車和大型柴油客車的監管,建立用車大戶責任制度。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老舊車淘汰任務。三是加強車輛尾氣排放檢驗。強化機動車檢驗機構日常監管,嚴厲處罰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全年進行新車環保核查20萬輛,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新車一律不予登記注冊。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違法行為,利用遙感檢測等技術篩查機動車80萬輛以上。嚴格落實機動車超標排放異地處罰機制,推進京津冀區域機動車污染聯防聯控。四是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優化交通疏導方案,狠抓交通擁堵路段治理。制定實施重型貨車和國I、國Ⅱ標準輕型汽油車外環線以內限行方案。加快公共交通建設,地鐵5、6號線年底投入試運行。五是加強車用油品供應管理。高速公路、國道和省道沿線的加油站點均須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6月底前加油站全部安裝油氣回收設施,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及其他具備條件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9月底前供應國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達標油品行為。六是嚴格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實行清單管理,不達標工程機械堅決禁止入場作業。七是深化港口船舶大氣污染防治。2017年1月1日起,天津港靠港船舶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的燃油。嚴格開展船舶燃油質量檢查,嚴厲打擊使用不達標燃油行為。加快港作機械更新或清潔化改造,6月底前制定實施天津港港作機械和船舶治理工作方案。新建碼頭同步配套岸電設施,港作船舶岸電覆蓋率達到100%,海河內河在用碼頭岸電覆蓋率基本達到100%。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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