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8-23 13:44
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有效控制臭氧污染,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湘潭市在高溫月份實施了臭氧重點管控措施。連日來,市生態環境局環境監察支隊開展專項監管執法發現,湘潭市大部分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企業已按要求首次開展錯峰生產。
進入高溫季以來,湘潭市出現不同程度的臭氧污染,影響空氣環境質量。早在今年6月,湘潭市就出臺通知加強臭氧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中排放較大的重點企業,在高溫晴朗天氣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工段實施錯峰生產。連日來,市生態環境局環境監察支隊對全市涉揮發性有機物的21家重點企業開展專項監管執法發現,大部分企業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工序均在16時以后生產,還有部分企業生產負荷減半或者處于停產狀態,大大減少了揮發性有機物排放。
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連續出現30℃以上高溫和強烈日照下,揮發性有機物活性物質會發生光化學反應,可產生臭氧和PM2.5。按照要求,全市涉揮發性有機物的21家重點企業需實行錯峰生產,即10時至16時停產,16時至次日8時生產。如果有生產工藝等原因無法停產的,需經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審核后采取降低日間生產負荷50%等方式進行錯峰生產。與此同時,所有涉揮發性有機物生產作業時需按要求正常運行污染處理設施。對發現無末端廢氣治理設施或末端廢氣治理設施未正常運營的企業,將依法責令停產整治。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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