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19 11:08
來源:隴南市政府
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
8.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整治
全面開展鐵合金、有色、建材等重點工業企業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調查摸底,建立無組織和有組織排放源清單,對長期超標排放的,要制定達標排放改造計劃,并于2018年底前完成。加強高架源環境監管,實現實時在線聯網監控,確保穩定達標排放。開展“散亂污”企業全面排查,建立負面清單臺賬,堅持“疏堵結合、扶治并舉”,多措并舉,穩步推進綜合治理。
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
9.完善重點行業環境監管體系
持續推進全市重點大氣污染源在線監控,全市鐵合金、水泥、鑄造、碳素、有色冶煉、陶瓷和有固定排氣筒的磚瓦窯等重點企業和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安裝,并與市級環保部門聯網。結合省級環保督察,重點督查“高架源”和燃煤鍋爐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聯網及運行情況,自動監控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是否與當地環保部門聯網,是否反映企業真實排污狀況,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等行為。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10.深入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按照《“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環大氣〔2017〕121號)要求,建立健全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深入推進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VOCs污染源排查、整治。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有機溶劑;涂裝行業推進非溶劑型涂料產品創新,減少生產和使用過程中VOCs排放;包裝印刷行業推廣環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閉廢氣收集系統,實施有機溶劑回收利用。未按期完成VOCs治理的企業,原則上一律實施停產治理。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工信委
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11.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
在鐵合金、水泥、有色、建材、化工等行業繼續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對重點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
配合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強化揚塵污染防治
12.強化施工和堆場揚塵綜合防治
加強對建筑、道路、拆遷、水利、低丘緩坡土地開發利用、物料堆場等各類工地的揚塵污染監管,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將施工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規模以上土方施工工地要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2018年各類施工工地落實“六個百分百”抑塵措施合格率達到96%以上。同時,要嚴格管控轄區內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做好防風抑塵設施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2018年底前,所有工業企業的粉狀物料或者其它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均采取入棚、入倉等方式密閉存儲和運輸,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設施進行存儲,并設灑水、噴淋、苫蓋等綜合措施防塵設施。
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
13.強化道路揚塵防控
積極推進道路灑水抑塵,持續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水平。武都區機械化(濕法)清掃率同比提高6%以上,其他縣區機械化(濕法)清掃率同比提高6-8%。
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
(四)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
14.加快老舊機動車淘汰
加強環保與公安部門的協調聯動,堅持上路查扣、源頭追繳、交易監管、嚴格手續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不斷加大老舊車淘汰力度,同時做好淘汰和拆解財政補貼。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20.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監管
啟動全市供應符合國家第六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的前期準備工作。組織開展車用乙醇汽油推廣使用工作。加大車用燃油質量監管,防止加油站以假亂真、以次充好。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質監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環保局
(五)強化城鄉環境綜合整治
21.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措施
從制度、人員、監管、獎罰等各個方面進行保障,真正運行好“網格化”管理體系,發揮監管作用。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在武都區城區及城郊建成空氣質量微測網,逐步提升“網格化”監管能力和水平。
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
22.加強餐飲油煙治理
餐飲業推廣使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在武都區建成區內所有餐飲經營場所全面完成清潔能源改造的基礎上,其他區域餐飲業要逐步實施清潔能源改造和油煙治理。油煙排放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禁止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強監督檢查,督促餐飲經營戶正常運行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從嚴查處擅自停運設施和超標排放行為。加大露天燒烤整治工作,堅決取締市區道路、車站、廣場等公共場所從事露天燒烤、店外設爐灶、流動經營等餐飲攤點。
牽頭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配合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建設局、市環保局
23.繼續落實“四個”禁燒
全面落實《隴南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隴政發〔2017〕68號)相關要求,嚴禁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枯枝落葉和燒荒等“四燒”行為,將禁止“四燒”監管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級各有關職責部門及責任人,嚴厲查處各類焚燒行為。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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