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12 10:12
來源: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不利天氣條件下關停市區內重污染排放企業。
科學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編制貴港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清單,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方案,規范啟動應急預案,分類實施減排措施,加強對預案啟動和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可統計、可監測、可操作、可核查。
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清單(附件3),根據不同預警級別、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不同排放水平,細化工業污染源管控措施,建立“一企一策”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清單要具體到單位名稱、所在地、具體地址、經緯度坐標、所屬行業、停工工序、用電戶號、主要產品、產能規模、主要產品產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煙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不同預警級別下停限產措施、污染物減排量和減排比例等。在III級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未搬遷污染企業實施停產,搬遷后未實現超低排放的污染企業實施限產50%以上;有色冶煉、水泥制品、造紙等實施以停代限或輪換停產方式落實應急減排;其他不宜實施頻繁停限產的工業企業(如電廠),采取工藝減排、提標減排等措施,實施應急減排,確保減排措施可執行、可核查,通過實施管控,有效縮短污染過程,降低污染強度,縮小污染范圍;對鋼鐵、有色、煤礦和礦石等涉及大宗貨物等重點用車企業,實施錯峰運輸。(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局、安全監管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局、交通運輸局)
(三)重污染企業搬遷和提標改造。
按照城市功能分區,結合城市規劃調整,分階段推進城市規劃區內工業企業搬遷改造。2018年12月底前,推動實施完成廣西貴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搬遷至市產業園區粵桂園。2018年12月底前,制定明確的企業退城時間表并向社會公開,對列入搬遷計劃的企業未按時完成搬遷前實施無限期停產。搬遷計劃要明確城市主城區工業退城搬遷的范圍、方向、時序、政策和方式,逐步實行退城進園,有效解決工業污染圍城問題。(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局、安全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局等)
對遷入產業園區的化工、造紙等燃煤類企業全面深入實施超低排放治理改造,制定大氣污染物清潔排放改造提升實施方案,實現能源集約化利用和排放集中高標準處理(附件4,表1-2-3)。對貴港市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收嚴,執行生態環境部《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14號)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結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的要求,在用燃煤鍋爐(非發電用途)排放的大氣污染物應滿足排放限值要求:顆粒物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
貴港鋼鐵企業燒結煙氣的氮氧化物排放增加脫硝處理,燒結(球團)、煉鐵、煉鋼、軋鋼等生產工序或設施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需執行《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2-2012)、《煉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3-2012)、《煉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4-2012)、《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等相應標準的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現有燃煤鍋爐、鋼鐵企業不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應立即開展限期治理。
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2019年6月底前,市產業園區粵桂園、江南工業園基本實現集中供熱。(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工業和信息化委、產業園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水泥行業整治。
2019年底前,重點水泥企業應率先完成清潔排放改造,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水泥窯廢氣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要分別不高于2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320毫克/立方米。其他水泥行業全面實現達標排放。
開展貴港市水泥行業專項整治(附件4,表4),關停貴港市港橋水泥峽山分公司,取締小型企業熟料生產,水泥行業的工業堆場(包括煤場、灰場、渣場、料場)要實現全封閉,按照“場地硬化,流體進庫,密閉傳輸,噴淋降塵、濕法裝卸,車輛沖洗、密閉運輸”的標準,治理工業堆場無組織排放,實現“空中防揚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滲漏”。市住建部門負責組織水泥攪拌站料場和生產粉塵整治。11月1日起,對達不到要求的工業堆場依法進行處罰并停止使用。(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產業園區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委)
(五)膠合板行業整治。
以江南工業園和貴港城區周邊膠合板加工企業小鍋爐整治為重點,以集中供熱供氣、推廣高效鍋爐、取締燃煤小鍋爐、實施工程改造、提升運行水平、調整燃料結構等措施,全面開展膠合板加工企業綜合整治,實現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2019年上半年,江南工業園區建成集中供熱設施。
加大對木材加工企業環保監管、處罰力度。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治理設施差的木材加工企業進行全面治理整頓,按照項目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功能集成的原則,引導企業逐步“就近入園、集中入園”,避免無序發展。推動木材加工企業用集中供熱供氣、改燃天然氣、生物質成型燃料等清潔能源方式,采用高效除塵設備進行末端治理,嚴厲查處木材加工企業燃用邊角廢料行為,保證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于2018年底前廢氣排放無法穩定達標的企業堅決給予關停淘汰。
編制膠合板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到2019年,突出重點行業VOCS污染減排,排放總量下降20%,建立健全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產業園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
(六)推進秸稈資源化利用。
完善秸稈收貯體系,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鼓勵秸稈還田,推廣農村中小型沼氣池。2018年底前,啟動重點區域的秸稈收貯試點工作;2019年底前,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市、縣(區)兩級政府建立秸稈收貯渠道,設立專項資金,補貼有關公司回收農戶秸稈,扶持秸稈再生有機肥、飼料、生物質燃料等項目,使秸稈得以資源化利用,從源頭減少秸稈焚燒。(牽頭單位:市農業局、水產畜牧獸醫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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