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5 09:31
來源:威海生態環境
為加強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近日,江蘇省公布了2023年上半年十大生態環境違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4起涉氣案件,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常州市常武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寧區紅梅馨秀汽修廠以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等弄虛作假的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放檢驗案
案情簡介
常州市常武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廂式貨車2022年12月8日因行駛期間排放黑煙問題被常州市生態環境監控中心責令強制排氣檢驗,發現該車于2022年11月26日進行機動車年審排氣檢測環節涉嫌使用臨時更換污染控制裝置過檢。經調查,常州市天寧區紅梅馨秀汽修廠代理廂式貨車機動車年審服務期間,采取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三元催化器的弄虛作假的方式送檢,通過檢測后又拆除臨時裝置,更換上原來的污染控制裝置。常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機動車所有人常州市常武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機動車維修單位常州市天寧區紅梅馨秀汽修廠分別處5000元罰款,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案件點評
該案隱蔽性很強,執法人員運用非現場執法方式,通過不同方位視頻監控比對找到突破口,快速、及時找到涉案車輛,避免了證據滅失,突破案件堵點和難點,打擊了以弄虛作假方式通過機動車排氣檢驗的違法行為。
二、常州通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通過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案
案情簡介
2022年12月8日,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常州通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開展信訪檢查,檢查發現該單位酸洗工段正在生產,生產過程中有酸性廢氣產生,配套建設的堿噴淋廢氣處理設施風機及噴淋泵在運行,堿噴淋塔內噴淋液不足,pH值呈酸性,存在大氣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問題。常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款12萬元,并對舉報人獎勵現金2000元。
案件點評
生態環境舉報獎勵制度的落實,有助于鼓勵公眾參與,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積極性,有效彌補基層生態環境執法監管的盲區,將洞悉違法的觸角延伸至每個角落,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三、常州市愛車車輛檢測有限公司偽造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案
案情簡介
根據常州市生態環境監控中心移送的常州市愛車車輛檢測有限公司檢測蘇D***23尾氣時涉嫌環境違法的線索,2023年3月13日,常州市高新區(新北)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進行了現場核實,發現該單位在對蘇D***23進行尾氣檢測時,采用蘇D***ZM車替代蘇D***23車進行檢測,出具虛假檢測數據并偽造蘇D***23車排放檢驗結果。常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單位立案查處,擬處罰款10.015萬元。
案件點評
本案中,常州市愛車車輛檢測有限公司作為專業檢測機構,在機動車尾氣檢測時,不按規定方法進行檢測和使用其他車輛代替進行尾氣檢測,造成不良影響,不僅助長了機動車超標排放尾氣的違法行為,也對公平的營商環境帶來了不利影響。嚴厲打擊此類違法行為,有效維護了公平的營商環境,對深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
四、溧陽市溧城非凡汽車修理廠廢氣處理裝置未保持正常使用不予處罰案
案情簡介
2023年1月12日夜間,常州市溧陽生態環境局大氣走航車巡查發現溧陽市溧城非凡汽車修理廠噴漆作業時噴漆車間未密閉,現場測得TVOC濃度為4.0ppm。現場檢查發現該汽修廠油漆房內有工人正在對汽車進行噴漆作業,配套的“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開啟,但噴漆房門處于敞開狀態,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未規范負壓收集,廢氣處理設施未保持正常使用,油漆房外有一定油漆異味。現場檢查后該單位立即停止噴漆并拆除了噴漆設施,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濃度未超過標準,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省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規〔2023〕1號)第十二條(四十一)的情形,常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經集體研究決定對該單位此次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實施行政指導。
案件點評
為全力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日常執法中應堅持嚴寬相濟、過罰相當的原則,對輕微違法問題包容審慎。本案中生態環境部門認真落實省政府1號文相關政策,對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實施行政指導。通過推行包容審慎監管,為企業提供了更加寬容的制度環境,優化提升了法治化營商環境。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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