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1 10:52
來源:山西省長治市人民政府
18.持續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管控。使用活性炭吸附工藝的企業,要足額充填符合要求的活性炭,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一輪活性炭更換,廢活性炭要按規范及時轉移處置,實施臺賬式管理;使用等離子、光氧催化工藝的企業,要進一步加強設施維護,及時更換并補充光氧燈管、及時清理催化板油污和電場積污、及時更換過濾棉,制定運行維護臺賬,常態化開展自查排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更換的廢舊燈管要按照規范要求及時轉移處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9.持續推進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料及產品替代。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人造板材、電子等行業為重點,推進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外構筑物防護和道路交通標志全面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配合)
20.實施夏季臭氧污染應急管控。加強臭氧污染天氣預測預報,探索臭氧污染應急響應機制。臭氧污染應急響應期間:一是化工、焦化等不可中斷工序的涉揮發性有機物工段通過壓減負荷、錯時出焦等方式降低污染排放;二是可中斷的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實施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序高溫時段(每日10時-18時)錯時生產;三是嚴禁戶外涂裝作業和城市建成區建筑墻體涂刷以及道路劃線、欄桿噴涂、道路瀝青鋪裝等戶外工程高溫時段(每日10時-18時)避峰作業;三是引導汽車維修、干洗等涉揮發性有機物生活污染源高溫時段(每日10時-18時)避峰作業;四是鼓勵加油站出臺錯時加油優惠政策,引導公眾錯時加油;五是市區建成區及縣城建成區內嚴禁露天燒烤。(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牽頭,市氣象局配合)
(二)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
21.實施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以鋼鐵、水泥等高排放行業為重點,按照企業環保績效水平、所處位置,實施差異化錯峰生產。(市工信局牽頭)
22.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實施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動態管理,規范企業績效分級申報、審核、調整程序。按照國家和省要求的時限,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夯實“一企一策”應急減排措施,確保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完善每日會商、提前預警、協商減排、監督幫扶、區域聯動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機制,不斷提高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能力建設,科學指導工業企業實施污染減排,推動實現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與經濟發展雙贏。(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市財政局配合)
(三)持續開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行動
23.開展柴油貨車常態化聯合執法。完善生態環境、城市管理、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執法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重點檢查柴油貨車污染控制裝置、車載診斷系統(OBD)、尾氣排放達標等情況,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國六排放標準重型燃氣車專項檢查,通過路檢路查、入戶檢查等方式,檢查核實環保信息公開、污染控制裝置和排放等情況,重點核實三元催化器和后氧傳感器是否異常,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三元催化器及回收、私拆三元催化器行為,對查出的異常車輛,除按規定進行處罰外,還要倒查排放檢驗機構年檢情況。加強對機動車維修機構的監管,嚴厲打擊拆除改裝尾氣凈化裝置、修改破壞OBD數據行為。持續推進門禁系統建設與聯網工作,重點用車單位全部按規范要求安裝車輛門禁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配合)
24.堅決打擊非標油品。加強油品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等全環節監管,全面清理整頓無證無照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黑加油站點。加大生產、流通環節油品質量的抽檢力度,對生產、銷售非標油品行為依法嚴查,對發現的非標油問題線索進行追溯,嚴厲追究相關生產、銷售、運輸者主體責任。(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25.優化柴油貨車通行線路。合理優化中重型貨車運輸通行路線和時間,對穿行城市(縣城)規劃區的運輸通道實施繞行或改線工程建設,同步優化車輛進出卡口,避開城市(縣城)建成區或其他環境敏感區域。開展城市道路暢通工程建設,減少城市道路擁堵。鞏固大氣污染防治綠色運輸示范區建設成果,持續開展綠色運輸示范區管控。(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四)持續開展散煤清零攻堅行動
26.實施冬季清潔取暖散煤鞏固提升重大工程。持續鞏固提升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成效,常態化實施“回頭看”排查評估,查遺補漏,優化提升,對排查中發現未實施冬季清潔取暖、需優化清潔取暖改造方式的區域按照《長治市空氣質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動計劃》中的相關要求,統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積極穩妥鞏固提升散煤“清零”成效。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積極推進實施上黨革命老區散煤清零工程。(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人民政府,長治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主體,對行政區域內空氣質量負總責,要細化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實施項目化、工程化、清單化管理。各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要靠前指揮,動態調度,親自督辦,及時推動重點難點問題解決。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全面落實相應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各司其職,及時出臺相關政策,指導做好各自領域相關工作。市大氣污染防治領導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調度,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
(二)強化科技支撐。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加快推進鄉鎮、工業園區、交通干線、市界大氣污染傳輸通道等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和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組分站建設。加強環境執法能力建設,配備紅外攝像儀、FID檢測儀、便攜式非甲烷總烴檢測設備等必要的現場執法檢測裝備,提高環境執法效能。持續實施“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常態化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顆粒物源解析等工作。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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