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1-09 11:51
來源: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近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財政廳和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的補充通知》。
除“十四五”期間關停整合的生產線外,2025年6月底前,全省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完成生產工序超低排放改造,在產產能全面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46—2023)要求;
2025年底前,力爭全省50%在產熟料產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2027年底前,全省水泥熟料企業、獨立粉磨企業均達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
2024 年 12 月底前,全省 2 家包含焦化工序的鋼焦聯產企業寧波鋼鐵有限公司、衢州元立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25 年 12 月底前,企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通過全國行業協會公示。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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