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
| 標準類型 | 國家標準,國內 | 實施日期 | |
| 發文單位 | 環保部 國家質檢總局 | ||
| 標準號 | 國家質檢總局 | ||
| 關鍵詞 | 國六 環保部 | ||
| 摘要 | 輕型車國六標準在技術內容上具有六個突破,一是采用全球輕型車統一測試程序,全面加嚴了測試要求,有效減少了實驗室認證排放與實際使用排放的差距,并且為油耗和排放的協調管控奠定基礎;二是引入了實際行駛排放測試(RDE),改善了車輛在實際使用狀態下的排放控制水平,利于監管,能夠有效防止實際排放超標的作弊行為;三是采用燃料中立原則,對柴油車的氮氧化物和汽油車的顆粒物不再設立較松限值;四是全面強化對VOCs的排放控制,引入48小時蒸發排放試驗以及加油過程VOCs排放試驗,將蒸發排放控制水平提高到90%以上。五是完善車輛診斷系統要求,增加永久故障代碼存儲要求以及防篡改措施,有效防止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超標排放。六是簡化主管部門進行環保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監督檢查的規則和判定方法,使操作更具有可實施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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