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10-14 09:47
來源:貴州省生態環境廳
(三)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
各市(州)必須將應急措施落實到各縣(市、區、特區),分門別類提出切實有效、便于操作的應急減排措施,避免采取“一刀切”的應急減排方式,確保應急減排措施能落地、可操作,應急減排量可控制、可檢查、可考核。工業源減排措施具體到生產工藝環節,做到“一廠一策”。對涉及民生的企業,在確保民生不受影響的情況下,做到應急減排最大化。對于污染治理水平國內領先、穩定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的企業,可免于執行應急停產措施,實施最大比例限產。對量大面廣的產業聚集地,建議按片劃分,采取區域性輪流停產措施。
四、監測預警
(一)監測監控
1.各級生態環境、氣象部門要完善環境空氣質量、氣象監測網絡,科學布設監測點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空氣質量、氣象條件監測,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現狀評價以及趨勢預測預警工作。
2.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生態環境部門和氣象部門的現有網絡系統,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反饋機制。
3.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采集、整理、分析和研判區域內重污染天氣相關信息,及時向上一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定期向社會公布。重點對以下對象進行監測監控:
(1)居民聚集區、醫院、學校等敏感區域。
(2)向大氣環境排放污染物的重點排污單位及其周邊環境保護目標。
(3)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和世界自然遺產地等區域。
(4)飲用水水源地、江河源頭區、生物多樣性豐富區以及重要生態功能區。
(5)交通流量大的重要交通干線,大型施工場地。
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負責重污染天氣信息的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并對相應的預警信息進行監控。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承擔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有可能引發重污染天氣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信息的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并對相應的預警信息進行監控。
6.根據污染因子,將重污染天氣風險種類分為:
(1)二氧化硫(SO2)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氣;
(2)氮氧化物(NOx)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氣;
(3)可吸入性顆粒物PM10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氣;
(4)一氧化碳(CO)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氣;
(5)臭氧(O3)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氣;
(6)細顆粒物PM2.5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氣;
(7)其它污染因子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氣。
(二)預警分級
按照污染范圍,將預警劃分為兩個層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城市預警、全省預警。
1.城市預警
重污染天氣城市預警分為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黃色、橙色、紅色
黃色預警:當監測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間出現重度污染、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當監測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當監測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各地應按照本預案的統一預警分級標準執行,當預測AQI日均值>200持續1天時,隨空氣質量預報信息發布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各地可結合當地空氣質量狀況及污染特征,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可吸入性顆粒物、細顆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指標,進一步降低各級別預警的啟動門檻,以便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2.省級預警
重污染天氣城市預警分為兩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橙色、紅色。
橙色預警:監測預測全省三個及以上相鄰設區市或四個及以上不相鄰設區市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監測預測全省三個及以上相鄰設區市或四個及以上不相鄰設區市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三)預警發布
一旦預測未來將出現重污染天氣,生態環境、氣象部門應及時組織聯合會商,確定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范圍和污染程度。經會商預測到未來空氣質量可能達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條件時,提前24小時以上將預警信息報送縣(市、區、特區)、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1.發布主體
達到城市預警條件時,出現重污染天氣的市(州)、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執行。
達到省級預警條件時,橙色預警經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省生態環境廳廳長)、紅色預警經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由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發布。
省級預警時,出現重污染天氣的市(州)、縣(市、區、特區)污染程度超過省級預警等級的,按照當地實際情況發布預警信息;出現重污染天氣的市(州)、縣(市、區、特區)污染程度未達到省級預警等級的,按照接到的省級預警等級發布預警信息。
2.發布方式
(1)城市級預警發布方式
由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應急預警的新聞通稿,通過以下方式向社會發布。
一是由政府新聞辦協調各相關主要媒體發布新聞通稿。
二是以文件、傳真的方式向各職能部門發布。
三是通過手機短信平臺向社會發布。
四是通過生態環境部門門戶網站、政務微博和環境空氣質量實時發布平臺發布。
(2)省級預警發布方式
由省重污染天氣應急辦提供預警信息通稿,通過以下方式向社會發布。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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